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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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2-11-17 16:11:50【打印】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雨衣采购项目(2022年12月-2024年11月),招标人为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KS-2022-WZ-99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1、招标需求:雨衣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2、数量: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相应物资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订单为准。
★3、最高限价:95万元(含税)。
4、服务期:2年;若合同期内购买金额达到本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5、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根据招标人指令交货,应急物资必须6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普通物资最迟6天内送达(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出具书面说明)。
6、支付条件:招标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货款。招标人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首先向招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由招标人决定)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如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待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前,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未付货款中与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相匹配的金额。
7、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清单中的所有项目及数量进行报价,须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设备清单及购买凭证、照片、厂房权证(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2、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雨衣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16:00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
2、报价人应于2022年12月6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09:4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投标样品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样品须与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一致。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样品。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样品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样品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样品的时间为准。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样品,投标人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样品送至开标地点。
八、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12月8日09:40在线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阳光工程(www.zjseaport.com)。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30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沈宏峰
联系电话:15824252499
招标代理: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徐 斌、江华波
联系电话:0574-8720 8638、8720 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邮 箱:57513052@qq.com
备案单位: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8061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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