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2-04-21 09:04:54【打印】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仑矿石码头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KS-2022-WZ-3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1、招标需求:安全带、防坠器、劳保鞋、救生衣、劳保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须具备“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2、数量: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相应物资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订单为准。
★3、最高限价:98万元(含税)。
4、服务期:2年;若合同期内购买金额达到本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5、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根据招标人指令交货,应急物资必须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包括北仑港区、中宅港区等),普通物资最迟4天内送达(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出具书面说明)。
6、支付条件:招标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货款。招标人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首先向招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 9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由招标人决定)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如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待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前,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未付货款中与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相匹配的金额。
7、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清单中的所有项目及数量进行报价,须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为有能力、有资质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供货单位,并提供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说明及相关服务承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试行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7日。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注:个人账户转账无效)。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账户:
户名: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海西支行
账号:2106 0122 0000 00137
注:投标人缴纳完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请将转账凭证上传至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5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西支行;
银行账号:2106 0122 0000 00137;
2、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3)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请将转账凭证上传至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北仑区迎宾路8号B楼406会议室)。
投标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可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①试运行期间,投标文件需线上和线下同时递交(线下投标文件只有在系统由于自身原因出现故障时启用,如投标人未递交线下投标文件,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出现故障不能开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③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投标文件(一正贰副)送达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北仑区迎宾路8号B楼406会议室)。
④因疫情防控需要,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建议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拟在2022年5月10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2年5月10日17:00之后,2022年5月11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北仑区迎宾路8号B楼406会议室);收件人:邓平;联系电话:18657462061。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⑤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派“甬行码”绿码、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不准进入开标现场)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⑥新冠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各级防疫措施规定。
⑦请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QQ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开标现场将视情举行QQ群直播开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北仑区迎宾路8号B楼406会议室)。
3、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阳光工程(www.zjseaport.com)。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十、特别说明: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五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2769 7613
招标代理: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徐 斌、江华波
联系电话:0574-8720 8638、8720 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邮 箱:57513052@qq.com
备案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8061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13957868105 0574-27680520(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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