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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软件无线电平台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6-19 11:06:26【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就“宁波工程学院软件无线电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X-20180120G
        二、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宁波工程学院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软件无线电平台(基础版) 15套 基带部分:应包括ARM、CPLD、FPGA和DSP,ARM性能不低于LPC2138,CPLD性能不低于MAX5M40,FPGA 性能不低于EP4CGX75,DSP性能不低于TMS320VC5410。(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 软件无线电平台(标准版) 20套 基带部分:应包括ARM、CPLD、FPGA和DSP,ARM性能不低于LPC2138,CPLD性能不低于MAX5M40,FPGA 性能不低于EP4CGX75,DSP性能不低于TMS320VC5416。(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 软件无线电平台(增强版) 5套 基带部分:应包括ARM、CPLD、FPGA和DSP,ARM性能不低于LPC2138,CPLD性能不低于MAX5M40,FPGA 性能不低于EP4CGX75,DSP性能不低于TMS320VC5416。(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 软件无线平台配套电光收发器 5套 模块组成:由电源、光纤发射和光纤接收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光纤发射由数字信号驱动单元、模拟信号驱动单元、激光器单元、无光告警单元、大电流告警单元、寿命告警单元和自动功率控制单元等部分组成;光纤接收由探测器单元、集成放大单元、模拟信号放大单元、数据判决单元、无光告警单元以及眼图观测单元等部分组成。(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9.00万元
     
        四、合格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磋商响应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6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二)磋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7月3日09:30时
    提交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七、磋商:
    磋商时间:20187月3日09:30时
    磋商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9000 元整;磋商响应方应于2018年6月29日16:00时(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波工程学院
    地  址:宁波市风华路201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574-87606056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徐 斌、邢宇鹤
    电  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十、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十一、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有意向的潜在磋商响应方若需对本次磋商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关于本次磋商有关款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集士港支行
    帐    号: 1960 2012 0100 9000 2905
    户    名: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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