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碶派出所食堂服务委托经营项目磋商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6-06 10:06:47【打印】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新碶派出所食堂服务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X-20180124G-BL002
二、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技术要求 |
1 |
新碶派出所食堂服务委托经营 |
2年7个月,第一年合同自2018年12月31日止,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2次。 |
60833元/月 |
详见采购内容
及技术要求 |
四、合格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磋商响应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二)磋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09:30时;
提交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七、磋商:
磋商时间:2018年6月20日09:30时;
磋商地点:提交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40000元整,磋商响应方应于2018年6月15日16:00时(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777号
联 系 人:乐幼平
联系电话:0574-86775318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徐 斌
电 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十、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有意向的潜在磋商响应方若需对本次磋商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关于本次磋商有关款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集士港支行
帐 号: 1960 2012 0100 9000 2905
户 名: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