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3-26 16:03:00【打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ZX-20180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垂直电梯22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扶梯:6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人行道:4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1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购买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 购买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代理商购买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交原件);
(5)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资料提供不全或没有提供资料的,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8万元。
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6:30 时(北京时间)。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集士港支行
帐 号:19602012010090002905
户 名: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需提供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收据)
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7日14: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17日 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zhixin.com)。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和投标品牌制造商需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制造商及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制造商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制造商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三、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城关北斗北路221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65258350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平、徐斌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