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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采购预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3-21 09:03:02【打印】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进行采购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XZB-NHCG2018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垂直电梯22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扶梯:6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人行道:4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1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八、公示期限: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2日。
    九、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十、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城关北斗北路221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65258350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平、徐斌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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