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商业街商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12-16 09:12:22【打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商业街商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投标。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按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参加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编号:NBZX-20170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及说明 |
经营项目 |
建筑面积(㎡) |
1 |
中官西路88号1幢101、102、103、104、105商铺
整体出租 |
餐饮类 |
544.55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未成年人、本院教职工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未完成门前摊位整改的原承租户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5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8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光城支行,银行账号:33030122000264216,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4日09: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综合楼一楼【具体开标室安排请参见综合楼门口引导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4日09:00时(时间)在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综合楼一楼【具体开标室安排请参见综合楼门口引导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502室
联 系 人:徐 斌、邓 平、江华波
电 话:0574-87208639、87208638
传 真:0574-87208640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