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首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30%;
2、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检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第二笔经费,支付至结算价的70%;
3、余款待第二年测报完成后,没有发现超出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规定的范围,一次性付清余款;如超出规定的范围,支付的余款应扣除“质量要求”的赔偿款,直至扣完为止。 |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首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50%;
2、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第二笔经费,支付至结算价的70%;
3、质量抽检合格后,付清余款。 |
2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1、评审价=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值6%(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提供佐证证明)
2、基准价=合格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得满分30分
3、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0%×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报价得分(35分):
1、评审价=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值6%(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提供佐证证明)
2、基准价=合格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得满分35分
3、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5%×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
3 |
评分标准 |
1、(客观评分项)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0分):
所投的两种免疫制剂分别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表一及表二”中指标的得20分;打“★”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条不满足此项得分为0; |
1、(客观评分项)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2分):
所投的两种免疫制剂分别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表一及表二”中指标的得12分;打“★”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条不满足此项得分为0; |
4 |
评分标准 |
2、(客观评分项)检测和试验报告(12分):
所投的免疫制剂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制剂毒理学试验报告、制剂安全性试验报告、理化常数分析报告、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对环境生物毒性试验报告的,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2、(客观评分项)检测和试验报告(10分):
所投的免疫制剂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制剂毒理学试验报告、制剂安全性试验报告、理化常数分析报告、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对环境生物毒性试验报告的,所有报告均提供的得10分,每缺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5 |
评分标准 |
7、(客观评分项)投标免疫制剂的接种报告(5分):
投标产品具有2018年以来市级以上林业森防部门出具的林间人工接种报告的:免疫效果100%的得5分,95%-99%的得3分,90%-94%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7、(客观评分项)接种效果(10分):
1、投标产品具有2018年以来林业森防部门出具的林间人工接种报告的:免疫效果100%的得5分,95%-99%的得3分,90%-94%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产品具有降低松墨天牛种群数量试验报告的得5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6 |
评分标准 |
8、(客观评分项)投标免疫制剂的获奖情况(3分):
投标产品在国际获得奖项的得3分,国内获得奖项的得1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8、(客观评分项)投标产品助剂类型及综合性能(5分):
剂型为微乳剂的得5分,剂型为乳油的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7 |
评分标准 |
10、(客观评分项)政府采购政策(2.5分):
10.1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
10.2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
注(10.1、10.2):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
10.3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
10.4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
注(10.3、10.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提供10.3、10.4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10.5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0.5分。
注(10.5):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10.5的相关证明资料; |
10、(客观评分项)政府采购政策(1分):
10.1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2分;
10.2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2分;
注(10.1、10.2):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
10.3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2分;
10.4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2分;
注(10.3、10.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提供10.3、10.4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10.5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0.2分。
注(10.5):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10.5的相关证明资料; |
8 |
评分标准 |
11、(主观评分项)投标文件编制(1.5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0.5分。 |
11、(主观评分项)投标文件编制(1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0.5分。 |
9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待定 |
2021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 |
10 |
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
11 |
其他补充事宜 |
2.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 |
2.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1年12月3日9: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拟在2021年12月3日9:00之后,2021年12月3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收件人:李玉娇;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 |